裁判文书是法官的名片,裁判是怎样写成的?|读书沙龙
裁判文书是裁判的载体,
是整个司法过程的总结,
是所有审判成果的结晶。
为提升杭州两级法院法官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近日杭州中院举办“《裁判是怎样写成的》读书沙龙”,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毛煜焕,研究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全市两级法院部分调研骨干参加。
《裁判是怎样写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李广宇副主任的新作,全书以第一人称的视角,从审判实务出发,结合司法前沿理论、司法热点话题和典型裁判文书,采以教科书式的行政诉讼知识传授,深受读者喜爱。在本次读书沙龙中,各位法官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分享了读书心得。
杭州中院研究室(审管办)
副主任 聂 庆
今天大家要分享阅读的书是《裁判是怎样写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李广宇副主任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得益于中文系出身,李法官笔耕不辍,就工作体会写了大量的文字。可见法律与文学,彼此相得益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2015年在接受微软全国有限广播电视公司采访的时候,记者问她:当你退出人们视线时,你希望因为什么而被人们记住?金斯伯格回答:我希望人们记得一个发挥了全部潜能、尽全力做好了本职工作的人,也希望人们会说,这个人曾努力治愈社会伤口并发挥自己所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了一点。与各位法官共勉。
上城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易 欣
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部分是他关于“对话式裁判文书”的构思与探索。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目的是通过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和原告对话、和行政机关对话、和社会大众对话,从而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也恰恰和最高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所相契合。书中展现出李广宇法官丰富的司法审判经验及深厚的文学底蕴。以李广宇法官的诗句与各位共勉:“在法律面前,我们永远都是学徒。痛并快乐着,这就是我们的真实写照”。
杭州中院知产庭法官助理
傅枫雅
读李广宇法官《裁判是怎样写成的》一书,体悟如何从裁判撰写的各个环节实现“沟通理性”,完成对话式裁判。一要善于从诉状中找话题,加工、归纳诉讼理由。二要依次固定诉辩意见,准确、递进总结争议焦点。三要围绕争点查明相关事实,排除无效证据。四要聚焦当事人关切回应诉讼理由,做到说理充分、有的放矢、详略得到,彰显法律价值。五要灵活应对个案情况,采用法律原则、法律解释、类推适用等方法探索新的裁判规则。六要面面俱到解决诉讼请求,对照论理验证裁判判项。七要注重上下级法院对话交流,注重与当事人直接沟通,实现裁判三个效果的统一。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二庭副庭长
叶胜男
我特别有感于对话是为了说服之“对话式裁判”一篇,从三个维度理解:首先,要逐项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有有的放矢,充分说理,才能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接受度。其次,我常常会纠结于手头的案子如何裁断。为什么要纠结呢?纠结点在于案件本身存在复杂性。我认为裁判文书应当把争议焦点摆出来,突出一个说理的过程。最后,引律入题,准法析理。说完“事理”,也要说明“法理”。只有让当事人接受裁判文书中的道理,才让当事人认同裁判,认同法律。法律是淬炼的炉灶,法理是燃烧的炉火,法官是烧制的工匠,只有秉持工匠精神,才能淬炼历经更迭、熠熠生辉的裁判文书。
杭州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翟羽佳
我特别注意到书中“司法的温度与界限”、“法贵简当,使人易晓”两个章节,这也是我在接触传统民事案件过程中所困惑的地方。民事案件是我们身边家长里短的故事,裁判者写作文书时很难完全割舍掉感官代入与情感共鸣。裁判文书本质上作为公文,既需合理排除个人偏倚,以尽可能中立客观的文字展示观点,又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类背景因素以及后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价值观的引导与司法教育功能的辐射,说到底还是要回归到“法律功底、文字运用、说理道情”如何有机融合的问题上来。这种极其考验智慧的“审判艺术”值得我们从这本书中含英咀华,仔细玩味一番。
拱墅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王仕林
法院人常以“司法民工”自居,细想每个案件的解决,都是构建了一幢法律之屋,法官们共同搭建着“公平正义大厦”。看这本书才明白,什么样的裁判文书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子有简有难,房子有大有小,我们可能没机会碰到做一个标志性建筑的机会,但当我们把所砌的每幢房子筑牢,让每位当事人“住得舒心”,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也会成为受人尊敬的法律匠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这需要我们法律人共同努力!
杭州中院知产庭员额法官
吴媛媛
结合全市优秀裁判文书的评委工作,谈几点感受:第一,一个好的法官要靠好的案例去成就。如果有幸碰到涉新类型、涉新法知用、涉社会热点、涉核心价值观的案例,要精心打磨。第二,裁判文书书写要规范。优秀的裁判文书是要素齐全、用词准确、标点无误的裁判文书。第三,裁判文书书写要详略得当。现实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是诉辩意见归纳不够;在事实认定部分,细枝末节交代太多,让人找不到双方争议的重点。裁判文书书写是一场人生修行,好的裁判文书需要时间慢慢打磨。如何把裁判文书写得精彩、凝练、生动、情理兼容,在有限的格子里“跳出美妙的舞蹈”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临平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白春辉
好的裁判是精心挑选、精心培育、精心打磨出来的。一要精心挑选,有取舍。要炼就精准选案的慧眼。对于简案、常规案件等无争议的案件,要做到“快办”。对于新类型案件或者尽管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有争议等案件,要做到“精办”。二要精心培育,有重点。要适当做大“育种池”,对有培养可能的案件,要做好育种秧苗工作,在立案环节关注,审理、执行环节紧盯,有重点地培育。三要精心打磨,有心血。要组建用好智囊团。案件确有典型意义的,承办人要借力借智,集全院乃至上级法院力量书写裁判文书,让其说理更充分,努力打造精品案例,树立行业标准,引领价值导向。
杭州中院刑二庭员额法官
蒋璐如
谈三点感受:第一,裁判文书是格式文书。“先具结构于胸中”,裁判文书首先要遵循最高院相关文件中对文书样式所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搭建好文书的框架;在框架内,可相对灵活地完成文书结构的编排。第二,要注重裁判文书说理。刑事二审裁判文书说理,最重要的是说清对诉辩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说清维持或改判的依据,不仅要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还要讲明情理。第三,功夫用在下笔之前。经典文书来源于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也来源于法学理论的深厚积淀。在追求裁判文书准确、简洁、逻辑自洽的基础上,也要有意识地将适当提高文学性、感受度作为更高阶的目标。
钱塘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
夏黎黎
裁判文书是法官最好的名片。裁判是怎样形成的?是运用理性的论辩法则推理结果,还是源于直觉和经验?裁判者是否应保持克制理性?是否可掺杂自己的道德价值判断?李广宇法官在《裁判是怎样写成的》这本书中给出了他的答案,提出对话式裁判文书,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将晦涩难懂的法律问题娓娓道来,逐项回应诉讼请求;鼓励就地办案,实地了解情况,建立相互对话的有益渠道,促成案结事了;追求言浅情真,站在当事人立场思考处理问题,展现司法的温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可接受度。形成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仅需要深厚的法理功底和高超的语言表达能力,还需要裁判者的理性与悲悯。
杭州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
李庆艳
结合李法官的观点,我认为立案审查阶段的裁判文书写作可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详略得当。有些当事人起诉状或上诉状往往洋洋洒洒,要点很多,但由于立案审查阶段的裁判文书主文往往较短,如果不对当事人的起诉或上诉理由进行精准概括,裁判文书则会出现头重脚轻的失衡现象。二是要严谨仔细。由于立案审查阶段的裁判文书通常较为简短,且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有诉权等当事人重点关注的内容,若有差错失误易引发当事人的强烈不满,因此细心严谨不可或缺。三是要全面考虑。一方面要有立审执兼顾的理念,避免增加业务审判法官的工作量,也避免为当事人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另一方面要注重裁判尺度统一,注意价值导向性案件的处理。
上城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朱凌佳
我认为要对裁判文书的性质有准确深刻的理解,特别是区分和处理好裁判文书与审理报告之间的关系。审理报告是过程性文件,面向的是法院人员,较为单一,应尽可能全面完整地认定证据事实、回应疑点难点,目的是说服其他法官、上级领导,以及提出需要解决的困难、悬而未决的问题。而裁判文书,正如李广宇法官提出的“对话式裁判文书”理念,其面向是多元的,包括与当事人、上(下)级法院、社会公众,在行政诉讼中与行政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与被害人,等等主体的对话,应当是说理充分、结论明确、行文简练的,目的是说服各方、弥合纠纷产生的社会关系,以求“三个效果”统一。因而不能简单认为是审理报告的简化版,须重视两种文书面向群体的不同和预期目的的变化,平衡详略取舍。
滨江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王 健
从情感层面,以我的工作经验而言,写完一篇自己觉得不错的裁判文书带来的满足感远高于其他。而情感之外,从文书制作的内容看,可能规范化是基层法院文书制作中较为普遍的问题,从格式规范到用语规范到法律适用规范等。一篇良好的裁判文书的情感应当是内敛和克制的,而非过于张扬和突出;同时又当是准确且具充分的说服力。这本书值得反复研读,对于如何制作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也还需长期学习和打磨,路漫漫其修远兮。
富阳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黄赛琼
认真读完此书,分享几点感受:一是关于 “对话式裁判文书”概念。法官要学会用裁判文书实现与当事人、与社会的理性对话。除了要通过充分的说理说服当事人外,李法官还提到一点,裁判文书还要尽可能地说服上级法院。二是关于“司法的温度与界限”问题,作为司法者,应当“一枝一叶总关情”。但司法权的行使不能逾越应有的界限。他认为,即使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我们也应当尽量把道理讲清楚,把话说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把每一个司法裁判都当成一堂法治公开课,这或许是另一个层面的司法的温度。三是关于“不要小看小案件”。基层法院遇到的基本都是小案子,法官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充分挖掘小案子里的大文章,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杭州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
曹 静
看完这本书,对《对被告的不公平》章节感触很深。就司法者而言,无论对于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有先入为主的情感倾向。刑事裁判文书应当体现对人的悲悯和对行为的谴责,既要有严惩犯罪的态度,也要有情理法相融合的温度。程式化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尚不足以揭露犯罪的危害,“酌情予以从宽处罚”也不足以传达法官的哀矜,应当有更丰富、更有力、更传情的表述。
在听取各位法官的发言后,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毛煜焕讲了三点体会:
首先,很高兴来参加读书沙龙。有幸得到李主任的签名书,一星期内读完了,有些句子抄下来了,好多地方折了页。非常乐意向杭州法官们推荐,并力主搞这样一个沙龙。虽然手上事情不少,但一定要来听听大家怎么说的。
其次,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李法官的文字很文艺、很亲切,讲的道理很有启发性、很有感召力,对我们制作裁判文书真的很有帮助。其中对“司法的温度与界限”“对话式裁判文书”“对被告的不公平”“不要小看小案件”等章节更有共鸣,确实说到了法官的心里,很新颖,又很接地气,平实中见不平凡。我理解,裁判文书的作用,一是为了说服当事人,二是为了提高感受度,向社会传递价值观,因此裁判文书要写到老百姓的心坎里,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看完这本书,你会更深刻地理解什么是“三个效果的统一”,什么是“一枝一叶总关情”,什么是“力度与深度的结合”。
第三,再谈谈怎么写好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制作要求格式规范、说理透彻、逻辑严密,还要有可读性,确非易事。作为法官,要善于“发现热爱”,对职业抱有敬畏之心。裁判文书是法官的“作品”,文不厌改,我们要对案件有全面准确的把握。裁判文书初稿出来后,要多花精力,相互讨论,反复雕琢。毛煜焕认为,这样的读书沙龙既是法官之间很好的分享,也是一场学术盛宴。好书常读常新,这本书我会再读,真的是多读书,多受益。
会上,毛煜焕还推荐了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专职研究员邱遥堃博士翻译的新书《碰撞: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提倡法官们从更多好书中汲取专业知识,提升口头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更好提高审判质量。
来源:研究室(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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